计提折旧时需要区分会计期间和折旧期间,这两者所指的期间不一定相同。折旧期间指的是开始计提折旧时依次顺延的年限,比方说从2000年3月开始计提折旧,对于折旧而言的第一年是2000年3月到2001年3月;而会计期间在我国通常是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常见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下面通过分别介绍每种折旧方法的计算来说明计提折旧时应当注意的内容。
(1)平均年限法。
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也可是月数)。
例:甲企业有一厂房,原值为300000元,预计可使用1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为5000元,厂房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要求计算该厂房的年折旧额。
年折旧额:(300000-5000)/10=29500元。
(2)工作量法。
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时先计算出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再根据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计算出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例:乙企业有一辆专门用于运货的卡车,原值为30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300000公里,(假设报废时无净残值),本月行驶3000公里,要求计算该卡车的月折旧额。
解: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30000/300000=0.1(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3000×0.1=300元。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在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要注意在最后两年计提折旧时,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值平均摊销。
例:丙企业新购入一台原值为60000元的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净残值为2000元。按双倍余额抵减法计算折旧,要求计算出每年的折旧额。
第一年折旧额:60000×2/4=30000(元)
第二年折旧额:(60000-30000)×2/4=15000(元)
第三年、第四年折旧额:(60000-30000-15000-2000)/2=6500(元)
(4)年数总和法。
又称年限合计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限的逐年数字总和。
例:丁企业在2002年3月购入一项固定资产,该资产原值为300万元,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5%,要求计算出2002年和2003年对该项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
解题思路:采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需要考虑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同时要注意折旧的年限一年与会计期间一年并不相同。
该固定资产在2002年3月购入,固定资产增加的当月不计提折旧,从第二个月开始计提折旧,因此2002年计提折旧的期间是4月到12月,共9个月。
2002年计提的折旧额为:300×(1-5%)×5/15×9/12=71.25(万元)
2003年计提的折旧额中(1-3月份)属于是折旧年限第一年的,(9-12月份)属于是折旧年限第二年的,因此对于2003年的折旧额计算应当分段计算:
1-3月份计提折旧额:300×(1-5%)×5/15×3/12=23.75万元。
4-12月份计提折旧额:300×(1-5%)×4/15×9/12=57万元。
2003年计提折旧额为:23.75+57=80.75万元。
从以上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四种方法中可以看出,只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在计算折旧额时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在最后两年计算折旧额时才考虑需要扣除的净残值,其余的三种方法在计算时都需要考虑净残值;同时在计算时也需要注意题目是如何提问的,在会计处理中的“一年”计提的折旧是否等同于折旧期限中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