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云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 Web技术(网站设计与开发)赛项规程
赛项名称:Web技术(网站设计与开发)
赛项组别:高职组
二、竞赛内容
Web技术(网站设计与开发)赛项基于企业真实项目的工作流程,采用市场主流软件开发架构和实际操作形式进行现场编程设计。
竞赛通过“系统设计”、“程序排错”、“功能编码”三种形式考查参赛选手对实际问题的综合分析能力、对技术架构的设计能力、对Web全栈开发技术的掌握程度以及操作的熟练程度。考核点包括:行业知识应用、项目配置和管理、HTML5、CSS3、JavaScript(ES6)、基于组件的轻量级框架MVVM(Vue.js:Element-UI,Vant-UI)、Java、SSM/SpringBoot架构设计、RESTful API使用、虚拟DOM编程、MySQL数据库管理、数据分析、单页应用(SPA)设计移动Web、路由机制。
比赛项目命题由赛事组委会确定,竞赛组委会会提供给所有参赛选手一个项目框架代码(代码中包含缺陷,但项目可编译运行),一份《系统模块需求说明书》、以及项目开发所需的参考资源。
竞赛采用实际操作形式,考查参赛选手对技术掌握的程度和操作的熟练程度。赛点安装统一的集成开发环境,并将赛题需求文档、所需素材和参考资料等事先装入U盘指定目录。参赛选手比赛期间禁止携带任何形式的参考资料以及手机、平板电脑、计算机等可以与外界进行网络联系的设备。比赛期间禁止与外界沟通和联络。
本赛项竞赛时间为4个小时,竞赛过程连续进行,参赛选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内容,提交相关文档和进行项目部署。通过赛项对参赛选手所学知识技能进行软件全栈开发的综合检验,培养了学生项目管理和团队协作能力;增强了学生职业素质,促进了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及课程建设,提升教学环境与产业环境之间的契合度,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引领软件人才的培养,推动软件技术专业的建设。
三、竞赛方式
竞赛以院校为单位参赛,竞赛形式为个人赛,每校限报2名选手,每名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须为高职在籍学生,年龄不限。
选手按照要求独立完成任务,即1个“系统设计”任务、3个“程序排错”任务、7个“功能编码”任务。本赛项全部考核学生实际操作能力,不考核理论测试。
四、竞赛流程
竞赛期间的各项日程与详细流程安排如下表: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比赛前一天 |
14:30之前 |
各参赛队报到 |
15:00-15:30 |
开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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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6:30 |
领队会、选手一次加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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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7:00 |
选手熟悉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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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8:00 |
竞赛现场设备调试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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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8:30 |
现场裁判赛前检查,封闭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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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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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
在裁判的监督下工作人员启封赛场 |
07:30-07:45 |
竞赛赛场检录、参赛编号抽签、抽取赛位号、选手二次加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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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45-08:00 |
选手进入赛位、任务发放、宣布竞赛注意事项、检查竞赛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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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
竞赛选手完成竞赛任务、提交、部署和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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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7:00 |
竞赛成绩评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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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18:00 |
闭幕式,宣布竞赛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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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
各参赛队返回 |
五、竞赛规则
(一)参赛资格
参赛选手须为高职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凡在往届全国、全省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比赛。请各高等职业院校做好参赛学生资格核查工作。凡经省教育厅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赛选手将取消参赛资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得补报。
(二)报名要求
本赛项为个人赛。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报名信息的,经省教育厅职教处同意向大赛组委会提交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后台工作人员统一修改。开赛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不再接受更改报名信息申请。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由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根据赛项的特点决定是否可进行缺员比赛,并上报大赛执委会备案。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有参赛队员缺席,不得补充参赛选手。
(三)赛前准备
1. 参赛队在比赛前一天组织熟悉赛场。
2. 比赛场地通过抽签决定,参赛选手须按规定提前入场,入场前须携带参赛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证明。不得私自携带任何软硬件工具(各种便携式电脑、各种移动存储设备等)、技术资源、通信工具等。按工位号就位,检查比赛所需竞赛设备齐全后,由参赛队队长签字确认方可开始比赛。
(四)正式比赛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各地代表队之间应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离开比赛场地(去洗手间会有工作人员陪同),比赛结束后方可离场。
3.竞赛所需的硬件、软件和辅助工具统一提供,参赛队不得使用自带的任何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如硬盘、光盘、U盘、手机、随身听等。
4.参赛队在赛前10分钟领取比赛任务并进入比赛工位,比赛正式开始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参赛队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程序。
5.竞赛过程中,每个参赛队内部成员之间可以互相沟通,但不得和任何其它人员讨论问题,也不得向裁判、巡视和其他必须进入考场的工作人员询问与竞赛项目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关的问题,成员间的沟通谈话不得影响到其他竞赛队伍。
6.在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疑问,应举手示意,现场裁判应按要求及时予以答疑。如遇设备或软件等故障,参赛选手应举手示意,现场裁判、技术人员等应及时予以解决。确因计算机软件或硬件故障,致使操作无法继续的,经赛场裁判长确认,予以启用备用设备。
7.比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经工作人员查收清点所有文档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8.赛项裁判应严格遵守赛项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公开。比赛当天7:40起,赛项裁判应上交所有通信设备,由赛项执委会统一保管并安排赛项裁判在指定区域休息或工作,直至赛项成绩评定结束。
9.比赛结束,经加密裁判对各参赛队提交的竞赛成果进行三次加密后,评分裁判方可入场进行成绩评判。
(五)成绩公示与公布
最终竞赛成绩经复核无误及裁判长、监督长签字确认后,当场宣布,并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进行公示。成绩无异议后,在闭赛式上予以公布。
其它未尽事宜,将在赛前向各领队做详细说明,一切均需符合大赛制度规定。
六、竞赛环境
1.竞赛场地。竞赛现场设置竞赛区、裁判区、服务区、技术支持区。现场保证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提供稳定的水、电和供电应急设备,同时提供指导教师休息场所。
2.竞赛设备。所有竞赛设备由承办院校负责提供和保障,竞赛区按照参赛队数量准备比赛所需的软硬件平台,为参赛队提供标准竞赛设备。
3.竞赛工位。每个参赛队工作区间面积大约5㎡,确保参赛队之间互不干扰。每个工作区间有一个工位,工位上标明编号,配置1把工作椅(凳),工作台上面摆放3台开发PC兼服务器,并安装竞赛所需的相关软件。
4.技术支持区为参赛选手提供竞赛相关设备备件。
5.服务区提供医疗等服务保障。
七、技术规范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编制要求》,列出竞赛内容涉及技术规范的全部信息,包括相关的专业教育教学要求,行业、职业技术标准等。
(一)教学标准
序号 |
标准单位 |
中文标准名称 |
1 |
2019年7月31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
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计算机类 510203-软件技术;510213-移动应用开发等。 |
(二)行业标准
序号 |
标准号 |
中文标准名称 |
1 |
信息技术行业职业技能 第3部分:软件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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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系统与软件工程 验证与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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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系统与软件工程 用户文档的设计者和开发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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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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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计算机过程控制软件开发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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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软件产品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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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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